易燃液体的分类
发布时间:2026-06-04 18:1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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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液体的分类
在联合国GHS制度、GB 13690-2990(会在近期被GB 30000.1代替)以及GB 30000.7中,易燃液体的定义是指闭杯闪点(以下简称闪点)不大于93℃ 的液体。而在TDG规章范本中,易燃液体则指的是闪点不大于60℃的液体。同时,前两者通过闪点判断标准将易燃液体分为了4大类,而后者则是分为3大类。
在目录中,针对易燃液体的确定原则与TDG保持一致,只采纳了易燃液体的第1、2、3类,并未将第4类易燃液体作为危险品进行监管。四套法规或标准中的具体分类(采纳)标准如下图所示。

如上所述,产品只要满足目录中第2828项闪点判定标准且不属于任何其他条目即可将该化学品划入第2828项条目。为方便查询与甄别,在后期发布的目录指南中对该条目常见品种进行了列举,共计列举了氨基树脂涂料、环氧树脂类胶粘剂、环氧树脂、特种油墨、合成香料等88种产品类型。需要注意的是,除了指南中所列举的88项,还存在很多其他符合闪点≤60℃条件的制品,如配方香精、有机溶剂型清洗剂等,这些制品同样需要按照第2828项条目进行管理,在生产或经营过程中,同样需要进行危化品登记,需要按照危化品要求进行储存、运输等。
表2 第2828项条目实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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